菏泽市2020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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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菏泽市2020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挖掘各自优势,选择适合本县区的取暖方式,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地热则地热,宜其他清洁能源则其他清洁能源,注重经济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完成国家、省清洁取暖与散煤治理任务。目标2020年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20.04万户,实施农村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51.5万㎡;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752.5万㎡。

        《实施方案》要求,在农村清洁取暖方面,将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作为清洁取暖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任务细化分配,技术标准建立,财政投入带动,验收体系建立等工作,全面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城区、县城及城乡结合部重点突破、全面带动,提升建筑品质和能效水平,实现节能减排,着力改善民生。农村地区稳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科学合理制定农宅能效提升建设模式,鼓励和引导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完善支撑体系。东明县、甄城县全部滩区迁建共计3.79万户,纳入国家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范围,市级财政按照33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县区,不足部分由县区和用户承担。要求每户建设不少于2个取暖房间。建设标准参照往年煤改电、煤改气、地热、空气源热泵等模式执行。运行补贴参照2019年菏泽市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执行。

        附《方案》全文:

2020年6月1日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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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