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范镇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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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关于做好2019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
泰岱范政发〔2019〕45号

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效防控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按照区政府会议安排和区政府散煤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通知。

        一、散煤治理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源头控制、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规划先行、整体布局,疏堵结合、全程整治”的基本思路,在集中供暖及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覆盖不到的区域,全面推进散煤综合治理,大力推广“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模式,加大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确保完成2019年区下达的推广清洁煤炭1500吨和110套节能环保炉具的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管区、村是推进本地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摸清去年用煤情况,今年用煤计划和配套节能环保炉具更换需求情况,建立调查统计基础台账。要制定操作性强的治理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实施方案,报镇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煤炭质量管控。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派出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交通等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煤炭,经营企业不得销售,燃煤用户不得使用。特别是对辖区外机动流窜售煤者要形成强有力的高压打击态势,实现煤炭市场有效管控,确保全部使用优质清洁煤炭产品。

        (三)完善清洁煤生产配送体系。建立完善清洁煤炭加工、储备、配送体系,实现煤炭清洁精细加工、集中统一配送。畅通煤炭供应通道,加大储煤场地整治力度,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8月底前完成配送到户。

        (四)配套更换节能环保炉具。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清洁煤炭的推广使用,积极引导居民将传统炊事采暖炉更换为先进的反烧炉、解耦炉等节能环保型炉具,实现煤炉匹配,提高热效率,减少烟尘排放。组织符合条件的炉具生产厂家深入村(社区),推介产品、示范安装、技术指导、跟踪服务,引导居民主动更换,满足不同用户对炉具的需求。

        (五)加强技术服务指导。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管区、村散煤治理清洁化的业务指导,加强清洁煤炭质量标准、节能环保炉具技术规范和散煤治理工作业务培训,强化现场巡查监督和指导服务,确保燃煤用户了解清洁煤质量标准要求,掌握配套更换炉具的使用技术,为全面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综合协调、调度考核工作,制定督导检查方案,负责散煤清洁化治理日常工作。各管区、村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建立管理网络,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大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镇经委:负责做好散煤清洁化配送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牵头做好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对全镇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调度督导,制定年度清洁煤和环保节能炉具推广实施方案,强化宣传引导、分解任务目标、督导责任落实;指导做好全区清洁煤配送保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布局煤炭储煤场地,加大储煤场地的整治力度;制定考核办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考核。

        镇环保办:负责依法查处燃用高污染燃料等行为;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奖补资金争取力度,支持散煤清浩化治理工作;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查处取缔建成区内工矿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生产经营性服务场所的燃煤炉灶。

        镇派出所:负责对行政执法中阻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处置。

        交警中队:负责对散煤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镇财所:负责会同其他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散煤清洁化治理奖补政策。

        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指导全镇清洁取暖推进工作,实施清洁取暖计划;负责推进集中供热和集中供热难以覆盖村(社区)清洁煤替代燃烧劣质散煤取暖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城市、镇驻地、集贸市场、煤炭经营网点、居民用户等场所乱堆乱放煤炭进行清理整顿。配合有关部门对运输煤炭的车辆进行检查。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加强煤炭市场监管,规范煤炭经营秩序,严格禁止劣质煤进入流通环节,坚决查处无照经营煤炭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煤炭经营行为;加大对流通领域煤炭质量的抽查和检测力度,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负责煤炭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加强本地煤炭生产加工源头质量的管控、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清洁煤产品,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洁净煤产品质量不达标的生产企业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镇交通运输所:负责在已经设置的治超检测站点,严控散煤货运车辆脱落、扬撒及超限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运输煤炭的车辆进行检查。

        镇宣传办:负责散煤清洁化治理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我镇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情况。

        各管区、村作为辖区内推广工作的主体,对推广工作负总责。

        (三)强化督导考核。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散煤清洁化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年考核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镇(街道)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鼓励引导全民监督,做到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无空白、无盲区、全覆盖”。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指定专人收集和汇总散煤清洁化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3日前将辖区内散煤清洁化治理开展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采取发放散煤清洁化推广治理明白纸、新型环保节能炉具使用宣传册等方式,加大对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要注重典型引领,形成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的工作局面,菅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9年度全镇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计划任务目标分解表

范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2019年8月22日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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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