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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指南
会费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会费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一、会费
会费是协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会员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的体现。
二、会费标准
会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章程》并根据会员单位性质及其在协会中承担的责任分类收取。
(一)会员:1000元/年
(二)理事:3000元/年
(三)副会长:20000元/年
(四)会长:30000元/年
三、会费收取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会费按《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会费标准》由协会统一收取,统一开具会费发票。
四、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会费的管理与使用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会费收支工作均由协会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单独设立帐册,由专职财务人员负责管理。各专业委员会所需的工作经费在所交纳的会费中按规定比例支取。
协会财务部门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并接受会员的监督以及主管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五、本办法由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